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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有“葫芦僧乱判葫芦案”的故事情节,“葫芦”者,糊涂是也。“糊涂官”因徇私枉法,把简单明了的案件办成“糊涂案”。一段时期以来奇葩传票、奇葩判决书频频曝光,可谓没有“最奇葩”,只有“更奇葩”。前几日,某法院书记员在送达给原告的开庭传票上,将“开庭”误写成“开房”,足以让人啼笑皆非,糊涂程度直追“葫芦僧”。
法律文书尤其是判决书是一种极其严肃的公文,它代表了国家的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容不得半点瑕疵。从这一点上讲,上述错误无疑是对法律尊严、司法权威的一种损害。
糊里糊涂写文书、马马虎虎办案子,本质上还是队伍的作风建设出了问题,对作风建设的重要性没有正确严肃对待。对法院来说最重要的是对判决公平、司法公正的坚守,如果作风建设缺失,责任意识淡薄,就难免出现“葫芦僧”,难免直接影响法律判决的公正性,进而对全面依法治国的落地和实施产生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