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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关于作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日前,市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五一端午期间严格执行“十个严禁”:
(一)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购物卡;
(二)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
(三)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之机变相游玩、公款消费;
(四)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观光旅游等活动;
(五)严禁组织和参加私人会所性质的“一桌餐”;
(六)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七)严禁公车私驾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租车借车;
(八)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九)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十)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党员干部明确纪律规矩,持续传导压力,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带头改进作风,发挥“头雁”效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监察,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真功夫,将纠正“四风”工作覆盖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对党的十九大以后仍然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的,要严到底、不能让,通过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步一步管出习惯、化风成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