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纪委公开曝光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时间:2018-05-18 信息来源:泰安市纪委监委网站 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成为习惯,日前,市纪委通报两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岱岳区范镇党委书记燕光等人违规聚餐问题。2017年12月30日元旦假日期间,范镇党委召开扩大会议后,燕光组织部分参会人员到某羊汤店聚餐,共计花费4156元。事后经燕光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朱荣斌同意,由镇党政办主任郭平将聚餐费用在镇机关食堂以虚列招待费方式分批次报销,截至2018年5月7日,已报销1113元。燕光、郭平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朱荣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奎梅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新泰市人大常委会驾驶员丁云丰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2月5日,丁云丰驾驶公务用车为自己家运送桶装水,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丁云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市公务用车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马玉涛履责不力,被责令做出书面检查。

  通报指出,上述两起典型问题均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发生在全市“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之后,是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对中央和省委、市委的三令五申置若罔闻,心存侥幸;暴露出相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四个意识”不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说明“四风”问题积习甚深,加强作风建设依然任重道远。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今年年初市委部署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对纠正“四风”工作认真排查,从具体事入手,真抓真整,抓早抓小,严抓严管。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能,把自己摆进去,带头严格自律,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执纪监督、审查调查的重点,一刻不松、半步不退,特别是对党的十九大以后仍然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的,一律从严查处,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